马来西亚董教总新纪元学院与中华民国国立彰化师范大学
联合办理

一、 课程名称:辅导与咨商境外硕士专班
二、合作单位
1.马来西亚董教总新纪元学院(以下简称甲方)
2.中华民国国立彰化师范大学(以下简称乙方)
三、 办学模式
1.由甲方筹办,课程、师资与教材主要由乙方提供。
2.学生以在职模式在马来西亚学校假期间修读乙方指定课程,上课地点为新纪元学院。
3.学生须在乙方教授指导下撰写硕士论文。
4.学生修毕指定课程且通过学位考试后,由乙方授予学位证书。
四、入学条件
1.具马来西亚籍或当地华侨身份,或具外国籍之外国人士。
2.凡于中华民国教育部立案之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,取得学士学位,或符合中华民国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, 取得学士学位,或符合中华民国教育部「报考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」规定,且现仍在职者(考生如同时具备有两项学历(力)报 考资格者,限择一资格报考,所缴验证件需与选用之报考资格相符)。
3.非台湾地区之现任学校老师、辅导教师或社区辅导工作者,并现(曾)兼任辅导工作满二年以上者。
五、 修业年限
1.修毕年限四年(不含休学)。
2.本专班因属境外特殊情形,经录取学生在学期间非不可抗力之因素不得办理休学。
3.课程教授结束后,若学生的毕业学分仍不足时,可在修业年限内配合乙方学期课程至乙方修习课程补足学分。
六、课程设计原则 (课程设置草案,请阅附件一)
1.辅导与咨商资讯
2.符合辅导与咨商工作需求
3.课程结构系统化
七、招生名额: 每班招生名额为30 人。
八、开课方式
依照马来西亚教育部公告假期安排上课时间(2013年11月-2016年6月),毕业学分数为36学分(含论文指导4学分),每学分至少18小时。
九、书面资料审核
1.中文或英文大学历年成绩单(一式2份)
2.中文读书计划(一式2份)
3.中文自传及履历表 (一式2份)
4.有利於审查之资料(如: 学习辅导之经历、职业证照、专业证书、专业工作成就、个人职务及表现、获奖纪录、荣誉证明、创作、发表及著作、专题报告)。
5.现职服务学校推荐书。
注:以上资料如非以中、英文撰写者 ,需附中文或英文翻译本。
十、课程收费(以下收费表乃依据第一届收费提供參考,第二届学分费、杂费得依实际教学需要经甲、乙双方协议调整订定之。)
| 2010/2013 | 2011/2014 | 2012/2015 | 总计 | |
| 学费 | 3,840.00 | 3,200.00 | 3,200.00 | 10,240 |
| 论文学分费 | – | 640 | 640 | 1,280 |
| 杂费 | 1,900.00 | 1,900.00 | 1,900.00 | 5,700 |
| 总计 | 5,740.00 | 5,740.00 | 5,740.00 | 17,220 |
* 2013年需缴交报名费RM200、图书保证金RM400, 保证金将会於课程结束后退还。
* 2016年(或之后)学员自行负担赴台湾彰化師范大學答辯和參加毕业典礼的费用。
此草案之发出乃为预告,向有意愿自我提升之辅导界人士推介第二届“马来西亚辅导与咨商境外硕士专班” 课程(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),正式公函与简章将在肯定开课时间后邮寄予各校及相关单位,敬请垂注。
Lot 5, Seksyen 10, Jalan Bukit, 43000 Kajang, Selangor Darul Ehsan.
电邮:gcdept@newera.edu.my ; gc@newera.edu.my
传真:03-87336799 (致:辅导与咨商心理系)
询问电话:03-87392770 ext.6208 (蔡苔芬 主任);6225(执行员陈亿婷)
备注:凡有意愿报读第二届境外辅硕班课程者,请于31/1/2013以前透过电邮或电话与本系联系,收集基本人数后,本系将与彰师展开开办程序。
